龙泽平律师解答:马先生,您好!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上大压小”是贯彻落实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到期应实施关停的机组,电力监管机构要及时撤销其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将其解网,不得再收购其发电,电力调度机构不得调度其发电,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停止对其发放贷款;煤碳等能源供应企业要停止供应能源;机组关停后应就地报废,不得转供电或解列运行,不得易地建设。对应关停而拒不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强制责令关停。所以,贵公司按照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关停发电机组,是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的举措。
如果贵公司拟关停的机组确属国家规定应关停的机组范围,那么贵公司关停发电机组,是大势所趋。如果贵公司不采取关停措施,政府将撤销公司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不让公司卖电,停止给公司发放贷款,贵公司发电机组将无法运营。所以,贵公司应向股东反复说明国家的政策规定以及不执行政策的后果,争取股东的支持。
在服从国家“上大压小”政策的前提下,也要考虑股东利益,弄清股东为什么不同意关停发电机组。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贵公司拟关停的发电机组是否具备改造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生物质能发电或热电联产机组的条件,或者是否符合暂缓关停的条件。如果符合改造或暂缓关停的条件,可考虑立即关停、改造、暂缓关停这三种方式,哪一种方式对股东比较有利。在符合国家政策和股东利益的条件下,尽量公司股东能达成一致,或者多数表决权股东支持公司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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